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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一個月的"訓練"

我想...我回到靜宜時

爬到主顧是沒問題的..

 

每天 都得步行到學校約20-25分鐘...

一個禮拜 一次的大採購 也是步行 約20分鐘路程

我想念我的機車~~~~~

 

除了去教會是撘車外...

話說 我上禮拜差點決心從教會步行回家說...估計路程約1小時以上..

但 我還是搭了小黃...

 

我的汗 流阿流

我的腿 走啊走

 

 

巴拿馬市 大太陽下 一個亞洲女子 "撐著傘" 漫步在大街上

偶爾 被叫一下 chinita 

或 hermana

抑 bonita...

 

到底是要裝不懂 還是要對他們微笑

或是跟他們攀談???

 

 

我選擇  裝不懂 沉默...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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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sther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